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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月27日 点击人次: 192
高校就业“四不准”是指:
1、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2、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3、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4、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
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